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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标准规范名称: |
《钢筋溷凝土用钢_第2部分_热轧带肋钢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函 |
标准编号: |
GB1499.2-2007/XG1-2009 |
发布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内容简介: |
前言
GB1499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
本部分为GB1499的第2部分,对应国际标准ISO6935?2:1991《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带肋钢筋》,与ISO 6935?2:1991 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部分同时参考了国际标准的修订稿ISO/DIS6935?2(2005)。
本部分代替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本部分与GB1499-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
---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HRBF335、HRBF400、HRBF500三个牌号;
---增加3.1普通热轧钢筋、3.2细晶粒热轧钢筋、3.11特征值三条定义;
---增加第5章订货内容;
---增加7.5疲劳性能、7.6焊接性能、7.7晶粒度三项技术要求;
---对表面质量、重量偏差的测量等条款作修改;
---修改钢筋牌号标志:HRB335、HRB400、HRB500 分别以3、4、5 表示,HRBF335、HRBF400、HRBF500分别以C3、C4、C5表示;
---取消原附录B热轧带肋钢筋参考成分;
---增加现附录B特征值检验规则;
---增加附录C钢筋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公式。
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6.4.1条、7.3.5条、7.4.2条、7.5条、表3的尺寸犪、犫和附录C 为非强制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条款。
本部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首钢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宝钢集团一钢有限公司、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何成杰、王丽敏、张炳成、柳泽燕、高建忠、王丽萍、杜传治、刘光穆、高玲、冯超、李志敏、朱建国。
本部分参加起草人:王军、张少博。
本部分1979年2月首次发布,1984年6月第一次修订,1991年6月第二次修订,1998年10月第三次修订。 |
所属专业方向: |
建筑、电力用材料 |
发布日期: |
2009-06-09 |
实施日期: |
2009-09-01 |
来源: |
|
采用或替代关系: |
GB1499.2-2007 |
标准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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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499分为三个部分: ; n' _, p+ b% @/ W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6 ]4 p8 f0 l7 a5 B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 |7 C% j _) k% c
---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 + ?3 ]" N7 N% Q
本部分为GB1499的第2部分,对应国际标准ISO6935?2:1991《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带肋钢筋》,与ISO 6935?2:1991 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部分同时参考了国际标准的修订稿ISO/DIS6935?2(2005)。
& v7 g! L- f( h' u2 m( Q8 |6 t% j本部分代替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 b& v m5 }5 q N$ r) Z2 a/ M/ x
本部分与GB1499-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i. t) v2 @- h& {6 E) m) d" \---适用范围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
: |# X$ J k' R---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HRBF335、HRBF400、HRBF500三个牌号;
8 u6 u5 t+ O, P, n7 Y( s& ]---增加3.1普通热轧钢筋、3.2细晶粒热轧钢筋、3.11特征值三条定义;
/ f* s# \: {2 V9 M/ T$ Y---增加第5章订货内容;
; _+ H4 l' T5 J0 ?---增加7.5疲劳性能、7.6焊接性能、7.7晶粒度三项技术要求; 2 e7 a; S8 m' y! E' c
---对表面质量、重量偏差的测量等条款作修改;
/ n1 g* J$ X3 U- D, L! W---修改钢筋牌号标志:HRB335、HRB400、HRB500 分别以3、4、5 表示,HRBF335、HRBF400、HRBF500分别以C3、C4、C5表示; . y) u9 j* f' ^9 Y6 B" f
---取消原附录B热轧带肋钢筋参考成分; ) j0 d* m0 c, a, o! @ a/ _
---增加现附录B特征值检验规则;
x/ p' z( k) A# k. p* W---增加附录C钢筋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公式。 2 _% E# k1 m" [) {2 K/ A; h
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6.4.1条、7.3.5条、7.4.2条、7.5条、表3的尺寸犪、犫和附录C 为非强制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条款。
; Y& F1 j4 ?2 b* v本部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 ( d" c) ]( ~5 S- r! u* m
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 G& M$ w8 J; B( y% l2 r" m本部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 @3 o a% S1 o5 K* R+ z3 _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首钢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o; O& R' c1 Q# R. S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宝钢集团一钢有限公司、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i. j5 T0 P' T8 r, I2 I* u7 L3 J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何成杰、王丽敏、张炳成、柳泽燕、高建忠、王丽萍、杜传治、刘光穆、高玲、冯超、李志敏、朱建国。
% J" p5 H4 { c2 k本部分参加起草人:王军、张少博。
; A* x6 W3 h& ]3 ]本部分1979年2月首次发布,1984年6月第一次修订,1991年6月第二次修订,1998年10月第三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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