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电科院、武高所,宜昌、常州、惠州超高压管理处:1 O, }3 n0 }" v$ {# K. K% K
为适应厂网分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工作,提高电网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水平,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公司系统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详见附件),现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