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电力改革大事记 [转载]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电力改革大事记转自:中国改革 时间:2005年1月24日21:44
1979年2月,水利电力部撤销,电力工业部成立,刘澜波任部长。这是建国以来第二次成立
电力工业部。1981年3月,李鹏任电力部部长。
1982年3月,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再度合并为水利电力部,钱正英任部长。
1984年12月,中央、国务院领导就组建“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利用外资办电、加快
电力建设作出批示。
1985年5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等部门《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
的通知,集资办电政策正式推出。
1987年1月,国务院会议决定,发行1987年电力建设债券30亿元,以解决电力建设资金短缺
问题。
1987年9月,国务院提出“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的电力
改革与发展“二十字方针”。
1987年6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李鹏同志在全国施工工作会议上,以《学习鲁布革经验》
为题,发表了重要讲话。随后国务院在全国推广鲁布革工程管理经验,18家企业被确定为建筑
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1987年12月底,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征收电力建设资金暂行规定的通知,从1988年起
在全国范围内征收电力建设基金。
1988年4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撤销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
部、核工业部、水利电力部,组建能源部,黄毅诚任部长。
1988年10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成立。
1991年,中国南方电力联营公司组建,规划实施西电东送。1999年11月,该公司实行厂网
分开,其电网部分资产重组后,改制为国家电力公司的分公司——国电南方公司。
1993年1月,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成立,同月,东北、华北、华中、西北、华东五大
跨省电网组建电力企业集团。
1993年3月,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撤销能源部等7个部委,组
建电力工业部等6个部委。史大桢任电力部部长。这是建国以来第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
1993年9月,电力部发布《电力行业股份制企业试点暂行规定》,并与国家体改委、国家经
贸委联合发布《全民所有制电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
1994年1月,国务院批准山东华能发电、华能国际电力、山东国际电源和北京大唐4家电力
企业作为首批到海外上市的预选企业。8月起,4家公司陆续在纽约和香港上市。
1995年12月,八届人大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并自1996年4月1日正
式施行。
1996年6月,国家电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
1996年12月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组建国家电力公司的通知”(国发48号),并公布
了《国家电力公司组建方案》及《国家电力公司章程》。1997年1月16日,国家电力公司正式成
立。
1998年3月,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撤销电力工业部,将电
力工业部和水利部的电力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国家经贸委。
1998年8月,国务院印发“国家经贸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国家经
贸委电力司职责。
1998年9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关于停止执行买用电权等有关规定的意
见》,这标志长达20年的电力短缺局面基本结束。
199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
同网同价请示”的通知,“两改一同价”正式启动。
1998年12月,国务院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
知,明确浙江、山东、上海、辽宁、吉林、黑龙江等6省(直辖市)为“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改
革试点。
1999年1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
的通知,提出用三年时间完成农电体制改革。
1999年5月,国家经贸委发布《关于做好电力工业政企分开改革工作的意见》,就改革省级
电力行政管理体制、实现政企分开提出具体要求。
2000年,国家电力公司首次跻身世界企业500强,名列第83位;2001年再次进入世界企业
500强,名列第77位。
2001年6月,广东省电力体制政企分开厂网分开改革实施方案出台,8月电网集团公司——
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发电资产经营公司——省粤电资产经营公司正式挂牌。
2002年2月,国务院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3月,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成立。
2002年10日,柴松岳任国家电监会主席和党组书记。
2002年12月29日,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
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5家发电公
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等4家辅业集团公司同时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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