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sc 发表于 2007-7-7 11:31:04

论坛会员行为规范(守则)

论坛会员行为规范

  此规范只适用于电力研学论坛。其基本方针是以遵守以下法律法规以及《电力研学论坛注册协议》的基础上,对一些实际操作进行细化分述。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
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江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以上法律法规均发布在规章制度

  二、注册规则

  ① 电力研学坛注册采用验证机制,流程严格规范,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恶意注册多个马甲。

  ② 网友的个人隐私受到保护,数据库加密,除非重大原因事故,青岛传媒论坛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的个人隐私,政府部门因法律需要除外。

  ③ 网友请勿注册及签名档用以下ID:

a. 猥亵的或者对他人进行侮辱、挑衅的 ID
b. 不文明、不健康的 ID
c. 非本人而使用历史上或当今比较有影响的名人的真实姓名、字、艺、笔名为用户名
d. 非本人而使用网络上知名人士的 ID
e. 以国家组织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名称为 ID 和用户名
f. 带有广告性质的 ID
g. 未获得cepsc许可而注册使用的带有cepsc下字词的 ID
h. 与cepsc论坛版主、管理员 ID 雷同并可能引起混淆或纠纷的 ID
9.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ID。

  三、发帖规则

  ① 本论坛鼓励网友们多多交流原创帖子,发表原创作品时请注明“原创”字样。严禁抄袭他人作品作为自己原创文章。

  ② 支持转帖知识性、趣味性较强的名篇佳作,但发表转帖文章时请注明“转帖”字样。

  ③ 不得利用信息网络包括互联网的新闻、电子公告、邮件、新闻组或其他形式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宣扬封建迷信、邪教、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赌博或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④ 网友在讨论问题的过程中,严禁使用下流语言(含各种语言、方言)或者隐含语进行人身攻击,警告无效者封ID。

  ⑤ 避免无聊灌水,严禁恶意刷屏。按版面主题要求发帖,禁止在本论坛内超过3个版面发表同样主题内容的帖子。

  ⑥ 未经同意不得发布广告贴,首次在论坛发大量广告贴的,作警告处理并删帖。 不听警告,屡次警告无效者,封ID。

  ⑦ 特别提出,禁止在论坛内发表地域歧视性的言论观点。如发现本地网友排斥、攻击外地网友的恶行,警告无效者封ID。禁止随便从其他论坛转贴未经证实的消息,发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违者封ID。

  四、签名规则

  ① 签名栏不得出现宣扬反动、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以及任何包含种族、性别、宗教歧视性和猥亵性的信息内容。出现以上内容的,一律封ID处理。

  ② 签名栏出现有侮辱性言语、挑衅、辱骂其他人、涉及国家、企业、论坛保密信息以及不健康内容的,由版主及论坛管理员向网友提出整改要求,限期3天修改,否则论坛管理团队有权去除网友签名栏中不适宜的内容或封ID处理。

  ③ 签名支持图片链接,但应避免链接超大图片和多个图片。如果因签名图片太多、太大而影响帖子浏览速度和视觉效果时,论坛管理团队有权修改网友签名的图片链接。

  五、投诉意见及相关处理

  ① 网友之间投诉争执:版主必须客观公正,对有恶意人身攻击者,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短消息通知被处理人。

  ② 对版主的批评意见:任何注册会员在论坛服务版都可以提出对版主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但须真凭实据,言之有物。应该摆事实讲道理。如无任何根据或想当然的凭着私愤个人感情的污蔑和诽谤,将被屏蔽或锁顶,情节恶劣的将被删除和屏蔽。

  六、违规贴(严禁贴、灌水贴、垃圾贴)的界定

   1.严禁贴

            自动屏蔽关键字禁发帖,具体请查看https://tech.cepsc.com/thread-3422-1-1.html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对以上严禁贴,应当立即删除,但不清除后台回收站。本站将视内容违法程度报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并配合国家机关追查发贴者。

   2.灌水贴
   
         恶意灌水帖的界定请查看:https://tech.cepsc.com/thread-4587-1-1.html
 
   3.垃圾贴

         (一)广告贴;

        (二)标题或内容含有大量刺目符号、排版混乱、图象不能显示或过慢等严重影响版面美观的文章;

       (三)主要内容为网址链接宣传的文章;

        (四)空贴、试发贴;

     (五)发与主题无关的配图。

  以上中国电力研学网论坛会员行为规范(守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实施。望所有论坛版主和网友共同遵守,互相监督。衷心祝愿中国电力研学论坛能够成为广大电力行业朋友以网会友、学习探讨、消遣娱乐、共同进步的精神家园。

weitong101 发表于 2007-9-27 19:58:11

了解,执行::victory:: ::victory:: 。

powerehv 发表于 2008-3-5 22:10:30

明白了

lichunfa 发表于 2008-3-7 10:40:31

了解,执行.ok

20080116 发表于 2008-3-11 17:27:06

刚注册的新人学习了。

GUYANGSONG 发表于 2008-4-4 18:39:24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做为一个新来者,对本坛的规章(守则)理该细读,亦必遵守。我觉的对恶意灌水的定义太严了点,我相信,只要大家都严格要求自己,应该不会刻意的去乱灌水了。

exbin854 发表于 2008-5-7 19:03:25

论坛会员行为规范(守则)

已阅过,明白::victory:: ::victory::

yigao32 发表于 2008-5-25 15:12:13

了解了 一定努力遵守::handshake::

023lch@163.com 发表于 2008-7-24 15:03:25

回复 1楼 cepsc 的帖子

坚决执行该章程。。。。。。。

itouka 发表于 2008-12-26 17:05:39

40500 正好是变压器的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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