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价改革大扩容 覆盖18省级和1区域电网
输配电价改革加快,一次扩展12个省级电网,以及华北区域电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通知》提出,2016年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这意味着,此次扩容后,2014年启动的输配电价改革将覆盖至全国18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提速。电改落地也具有了基础。
输配电价改革扩至18省级电网
输配电价改革是此轮电改最先推出的领域。2014年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首次在深圳市启动,彼时掀起一股注册售电公司的潮流,民营售电公司也首先在深圳出现。
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15年3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即9号文)部署了单独核定输配电价、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的改革任务。
电改配套文件《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
2015年内蒙古西部、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6个省级电网开展了先行试点。云南能源系统官员称,云南在细化电改综合试点的配套文件,但输配电价核定限于省内,对于跨省输配电价并不适用。
早在2015年6个省级电网陆续获批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时,华北电力大学曾鸣教授就认为,输配电价试点要包括跨省级的区域电网内试点,可以进一步厘清电价。他说,华北电网本来就是一体化运作的,纳入输配电价试点顺理成章。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安排,新增输配电价试点区域包括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其中山西年初获批进行电改综合试点,重庆和广东是售电侧改革试点地区,冀南、冀北则是河北南北部电网。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扩容后,国内主要的电网企业包括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蒙西电网辖下都已经试点,试点地区广泛分布在西南、华北、南方、华中等区域,输配电价改革呈现遍地开花的形势。
输配电价要点在成本监审
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的说法,单独核定输配电价是实现市场化交易的基础,是放开竞争性业务的前提,对于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全面实现电力体制改革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来说,通过核定输配电价,可以降低企业和社会用电成本,发挥价格调节供需的作用,同时可以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改变电网企业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模式,保证其向所有用户公平开放、改善服务。
此外,输配电价核定还将加强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通过严格审核电网企业准许成本,可以促进电网企业改进管理,核减不合理支出,抑制不合理投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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