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sc 发表于 2007-2-6 15:32:45

孔子论“学”·学而不思与思而不学

“学”的意思既然是效法和实践,那么“学而不思”和“思而不学”中的“思”字便需要重新定义。
    《论语·为政第二》: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如果依照常规的理解,“学”是学习,“思”是思考,包咸注曰:
    学不寻思其义,则罔然无所得。
何宴注曰:
    不学而思,终卒不得,徒使人精神疲殆。(见李安纲《三教九经丛书》之《论经·为政第二》,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年版)
其理解“学”字都是学习之义,而“思”则是寻思之义。
    照字面的理解,这两句应该是相对为文,“学”与“思”应该是相对而存在的,相辅相成。“学”如果仅仅理解成看书学习,那么与思考的“思”不可能形成对立,也不可能导致“罔”和“殆”的结果。
    如果我们把“学”解做是对于人生学说的效法和实践,那么“思”就应该是相对的理论和思想。“思”在这里用作动词,与“学”相同,即建立一种思想体系,去思索其理论上的意义,倒有些包咸说的“寻思其义”的意思。用哲学的名词说,“学”即是实践活动,“思”乃是认识活动。因此,“学”与“思”才能对立为文。
    实践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自己的认识活动。如果只强调实践活动,而不去总结、调查、研究、反思,从而在自己的头脑中有个清醒的认识,那就会使自己的实践活动变得漫无目的,甚至狂妄无知;同样,认识的目的,是为了指导自己的实践活动。如果只强调认识活动,而不去行动、落实、体验、经历,在现实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那么便使自己的认识活动失去意义,成了虚幻,甚至变成精神病。正如《论语·卫灵公》说的:
    子曰:“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
“学”的极端便是狂夫,“思”的极端则是臆病,都不是正确的方式。依照哲学的术语,人类的实践活动的规律应该是:
    实践——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
而认识活动的规律应该是:
    认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
换个说法,“学”的规律应该是:
    学——思——学——再思——再学
“思”的规律是:
    思——学——思——再学——再思
从人类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学”与“思”是不可分割的相辅相成的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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