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安全生产的四大责任
一、领导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技术责任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企业技术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应履行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4.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三、监督责任
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1. 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2. 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
3.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5.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2.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3.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4. 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四、现场管理责任
涉及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可归纳为现场作业安全环境、安全条件的规范管理,安全作业审批,员工安全生产作业技能提升,事故风险防控等。安全标准化水平代表企业现场管理水平,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往往代表一个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
横向上,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不是孤立的,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纵向上,即使某一个责任也不是一个代表人能够全部承担,独立完成的,而是上下关联、相互传承和依托的。
谢谢分享,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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